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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根據《上海張江自主創新示范區專項發展資金使用和管理辦法》(滬財預〔2016〕149號)、《上海張江自主創新示范區專項發展資金使用和管理實施細則(修訂)》(滬科創辦〔2019〕20號)、《上海張江自主創新示范區專項發展資金重點項目管理辦法》(滬科創辦〔2019〕21號)和《關于全力支持張江自主創新示范區企業防控疫情平穩發展的通知》(滬張江G新管委〔2020〕2號),現就開展張江自主創新示范區專項發展資金2020年第三批重點項目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經市政府批準納入張江G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范圍的各分園(張江核心園、臨港園另列)。 二、申報主體及條件 申報主體為d立法人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單位: 1. 注冊地和稅管地在張江G新區范圍之內的企業、機構,并納入張江G新區火炬統計范圍。 2. 面向張江示范區提供公共服務和專業服務的本市相關單位、非營利性法人機構。 以上各類單位均已建立項目資金專賬管理、單d核算的財務制度;在管理經營等方面無違法違規行為;非營利性法人機構具有常設工作機構和健全的業務管理、財務管理等內部管理制度。 三、申報要求 1. 2020年重點項目優先支持防控新G肺炎疫情優化園區服務環境和企業防控新G肺炎疫情平穩發展的事項。各類申報須符合項目指南(附件1)要求。 2. 項目內容已經獲得或正在申請市J、區J財政資金支持的,不得重復申請支持。 3.申報主體對所申報的項目需提交未獲得其他財政資金資助的承諾。 4. 申報材料需齊全,相關證明文件應將清晰可辨認的原件掃描件在信息化系統內上傳。申報材料未按要求完整提交,或系統內填報情況與提交的證明文件不一致的,不予審核評估。 5. 如申報主體在項目資金撥付前遷出張江自主創新示范區,項目不再支持、資金不再撥付。 四、項目申報和預審時間 1.項目申報時間為2020年9月29日9:00至10月25日24:00。可在上海推進科技創新中心建設辦公室官網瀏覽(https://kcb.sh.gov.cn/)。申報主體請登錄上海市財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臺(http://czkj.sheic.org.cn/czkjtr/)在線填寫申請書并提交證明材料。臨近截止時間系統擁堵,建議盡早提交,過時不予受理。 2. 區J初審時間為10月26日至11月6日。11月6日17:00前完成在線填寫審核意見,并生成推薦項目匯總表。 五、區J初審和推薦要求 1. 是否符合申報要求。 2. 是否符合園區發展導向。 3. 申報材料是否完整。 4. 是否提供符合要求的項目佐證材料、資格證明等。 5. 擇優推薦項目。 6. 鼓勵各分園所在區財政按不低于1:1安排配套資金。 六、材料報送 分園管理機構應于11月6日17:00前將加蓋所在區政府公章的區J配套資金承諾函和推薦項目匯總表(在線生成)送交至上海科創辦產業促進處(浦東新區張東路1158號3號樓823室)。 七、市J評審 上海科創辦對經區J初審和承諾配套的項目組織評審。評審時,上海科創辦將通過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查詢企業信用狀況,對申報單位有重大失信行為的,其項目不予評審。 八、其他 1. 申請主體無需通過機構或個人代理申報張江示范區相關政策支持資金項目。上海科創辦從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專項資金項目申報事宜,上海科創辦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機構或個人假借上海科創辦工作人員名義向申請主體收取費用的,請知情者向上海科創辦舉報(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郵寄地址:張東路1158號3號樓926室,郵編:201203)。舉報截止時間至項目批復下達前。 2 如對項目申報有疑問,可向分園管理機構咨詢(附件2)或咨詢上海科創辦68796663。 請各有關單位按照通知要求,認真組織開展項目申報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 張江自主創新示范區專項發展資金2020年第三批重點項目指南 2. 分園管理機構聯系表
上海推進科技創新中心建設辦公室 (上海市張江G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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